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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工程验收要求

核心技巧:1、设备调动验收要求(1)随附文件齐全。(2)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一致。(3)设备外观不得有明显损坏。2、民事移交检查验收

1、设备调动验收要求

(一)所附文件齐全。

(2)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一致。

(3)设备外观不得有明显损坏。

2.民事移交检验验收要求

(1)机房(如有)和井道土建(钢架)的内部结构和布局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局的要求。井道最小净空尺寸应符合土建布局的要求。井道壁应垂直。铅垂法最小净空尺寸允许偏差为:对于电梯运行高度≤30m的井道为0~+25mm;井道内30m<电梯运行高度≤60m,0~+35mm;60m<井道,电梯运行高度≤90m,0~+50mm;电梯运行高度>90m的井道应满足土建布置要求。

(2)当井坑下有人员可进入的空间且对重(或对重)上无安全钳装置时,必须在对重(或对重)上安装对重缓冲器(或对重作业区域的下侧)实心桩墩延伸至坚实的地面。

(3)电梯安装前,所有厅门预留孔位必须设置高度不小于1200mm的安全防护罩(安全防护门),并应保证足够的强度。防护罩下部应有高度不小于100mm的踢脚板,踢脚板应左右开启,不得上下开启。

例如,安全防护罩应从层门预留孔底面向上延伸,高度不小于1200mm。采用木质或金属材料制成,并采用可拆卸结构。为防止其他人员移动或翻倒,应与建筑物连接。安全围护结构的材料、结构和强度应符合《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JGJ 80-2016的相关要求。

(4)相邻两层地坎间距离大于11m时,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。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,必须安装只有在安全门关闭时才能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。当相邻轿厢之间设有相互救援的轿厢安全门时,可以不执行本款。

(5)机房、地坑应有良好的防渗漏水保护,地坑内不得积水。

(6)主电源应采用TN-S系统,开关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时的最大电流。对于有机房电梯,开关应便于机房内人员触及。无机房电梯的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方便作业人员的地方,并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。机房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Ω。

(7)机房(如有)应设置固定式电气照明,地面照度不低于2001x,并在靠近人口的适当高度设置开关或类似装置,控制照明功率。供应。

(8)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。井道照明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。井道内照度不应低于50K。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各设1个控制开关。机房、底坑内应设置控制开关。

(9)轿厢缓冲支架下方的底坑底板应能承受满载

应设置多台平行、相对的电梯

(10)每层应有最终完工地面标志和基准标志。


发布时间:2021年10月28日